建议零售价: ¥7.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氟康唑胶囊
生产厂家: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085
有效期:2028-04-01
是否拆零:是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mg*10片

托拉塞米片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南京正科制药有限公司)
10mg*12片(特苏敏)

米氮平片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mg*20片(米尔宁)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0.5g*30片(悦达宁)

盐酸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10ml:5mg

脾氨肽口服溶液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10ml*6支

阿卡波糖胶囊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0mg*30粒

达格列净片
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10mg*7片*2板

磷酸哌嗪宝塔糖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2g*30粒

复方醋酸曲安奈德溶液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10ml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复方)
吉林省福尔泰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 15片

复方甲氧那明胶囊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60粒(阿斯美)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
20片(恒帝)

盐酸帕罗西汀片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20mg*10片(赛乐特)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10g

| 产品名称 | 逸舒 氟康唑胶囊 0.15g*6粒 |
| 产品规格 | 0.15g*6粒 |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85 |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 有效日期 | 730 |
| 主要原料 | 氟康唑。 |
| 主要作用 | 适应症为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预防念珠菌感染的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sup]9[/sup]/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8.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9.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10.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 不良反应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 贮藏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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