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25.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伊曲康唑胶囊
生产厂家: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67
有效期:2026-11-07
是否拆零:是
黄体酮软胶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0.1g*6粒(来婷)
过氧化氢溶液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500ml
格列美脲片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mg*30片
阿托伐他汀钙片
乐普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mg*7片
复方酮康唑软膏
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g(保龙康)
盐酸美金刚片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10mg*60片
塞来昔布胶囊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0.2g*12粒
伊曲康唑胶囊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1g*14粒(倍特)
环孢素软胶囊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25mg*48粒
盐酸帕罗西汀片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20mg*12片(舒坦罗)
磷酸川芎嗪胶囊
青海可可西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0mg*24粒
格列美脲片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mg*30s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5mg*20片
格列齐特缓释片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30mg*15片*2板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5ml:15mg:5mg(百仕妥)
产品名称 | 倍特 伊曲康唑胶囊 0.1g*14粒 |
产品规格 | 0.1g*14粒(倍特)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7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丸状颗粒。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是伊曲康唑。其化学名为: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2,4-三氮唑-3-酮。 分子式:C35H38CL2N8O4 分子量:705.64 |
主要作用 |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 - 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 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 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2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2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3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采用连续治疗:每次200mg,每天一次,连用三个月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 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 1)曲霉病:剂量: 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 2-5个月; 备注: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剂量至200mg每日2次 2)念珠菌病:剂量:100-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 3周-7个月;备注: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剂量至200mg每日2次 3)非隐球菌性脑膜炎 :剂量: 200mg每日1次 ;平均疗程:2个月-1年;备注: 维持治疗(脑膜感染患者)每日1次 4)隐球菌性脑膜炎:剂量: 200mg每日2次;平均疗程:2个月-1年;备注: 维持治疗(脑膜感染患者)每日1次 5)组织胞浆菌病:剂量 : 200mg每日1次或200mg每日2次;平均疗程:8个月 6)孢子丝菌病:剂量: 1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 3个月 7)副球孢子菌病:剂量: 1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 6个月 8)着色真菌病:剂量: 100-200mg每日1次;平均疗程: 6个月 9)芽生菌病: 剂量: 100mg每日1次或200mg每日2次;平均疗程:6个月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的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不良反应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 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贮藏 | 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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