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52.00/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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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磺胺嘧啶片
生产厂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937
有效期: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0.5g*10片
甲硝唑片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0.2g*24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片
乳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0.1g*24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0.1g*12s
甲硝唑维B6片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24片
头孢克洛胶囊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25g*6粒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0.1g*8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0.1g*12粒
甲硝唑片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0.2g*100片(彼迪)
磺胺嘧啶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5g*100片*1瓶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0.1g*10粒*3板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0.5g*6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1g*6片 (薄膜衣)
甲硝唑片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0.2g*100片(华南牌)
产品名称 | 特一 磺胺嘧啶片 0.5g*100片*1瓶 |
产品规格 | 0.5g*100片*1瓶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37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遇光色渐变深。 |
有效日期 | 1095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嘧啶。 化学名称: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 分子式:C10H10N4O2S 分子量:250.28 |
主要作用 |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 1.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 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 3.星形奴卡菌病。 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5.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 6.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
用法用量 | 1.治疗一般感染成 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 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2次,疗程2日。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0.5g,疗程2~3日。 |
禁忌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 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 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9.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埃希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 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停药。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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