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19.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玻璃酸钠滴眼液
生产厂家: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950
有效期:2026-08-31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玻璃酸钠滴眼液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5ml*5mg
聚乙烯醇滴眼液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0.8ml:11.2mg*10支(瑞珠)
玻璃酸钠滴眼液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0.4ml:0.4mg*30支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10ml(远清)
聚乙二醇滴眼液
Alcon Research LLC
5ml
地夸磷索钠滴眼液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3%(5ml:150mg)
玻璃酸钠滴眼液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4ml*10支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5ml:5mg*2支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10ml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8ml
羟糖甘滴眼液
Alcon Research LLC
5ml
玻璃酸钠滴眼液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5ml
维生素A棕榈酸酯眼用凝胶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5g:5000IU
玻璃酸钠滴眼液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5ml:5mg (0.1%)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13ml
产品名称 | 尖峰 玻璃酸钠滴眼液 5ml*5mg |
产品规格 | 5ml*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50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玻璃酸钠。 |
主要作用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 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 |
不良反应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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