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6.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生产厂家: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012
有效期:2027-02-28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磺胺嘧啶银乳膏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40g(恒健)

格列齐特缓释片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30mg*15片*2板

阿魏酸哌嗪胶囊
成都亨达药业有限公司
100mg*12粒*5板

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
湖北济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济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0.25g*40片(济安堂)

米氮平片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30mg*10片(派迪生)

盐酸舍曲林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mg*28片(乐元)

盐酸二甲双胍片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
0.25g*48片

盐酸倍他司汀口服液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ml*15支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0.1g*12片(迪根)

尿素维E乳膏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50g(亿帆)

联苯苄唑溶液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ml:250mg*60ml

吗替麦考酚酯胶囊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0.25g*60粒(华鲁)

辅酶Q10胶囊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10mg*60粒

格列齐特缓释片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0mg*30片

西洛他唑片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mg*12片

| 产品名称 | 舍悦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0.1g*24粒 |
| 产品规格 | 0.1g*24粒 |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12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 有效日期 | 730 |
| 主要原料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 主要作用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2粒),一日2次,或一次0.1g(1粒),一日3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1粒),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2粒),一日2次,或一次0.1g(1粒),一日3次,疗程为10~14日。 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2粒),一日2次,疗程为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3~4粒),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6粒),分3次服。 |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 贮藏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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