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11.00/瓶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瓶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片
生产厂家: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165
有效期: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小柴胡颗粒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g*10袋
阿咖酚散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0.126g:0.23g:30mg*100包
安乃近片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0.5g*100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1g*30片
酚咖片
东莞市亚洲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50mg:32.5mg)*8片
酚咖片
东莞市亚洲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50mg:32.5mg)*16s片
阿咖酚散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100包
氨基比林咖啡因片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片
牛磺酸颗粒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0.4g*15袋
柴黄颗粒
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
4g*8袋(诚丰)
大卫颗粒
陕西汉唐制药有限公司
6g*12袋
对乙酰氨基酚片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0.5g*12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0.5g*10片
紫雪散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1.5g*10瓶
感冒药片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0.62g*24s
产品名称 | 湘尔康 对乙酰氨基酚片 0.1g*30片 |
产品规格 | 0.1g*30片 |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165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主要作用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1.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贮藏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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